Humanitext Reader

查士丁尼一世 · 学说汇纂 §50.17.6.pr

转让遗产意图与自为继承人意图之欠缺

第 9066 段,共 9271 段 · 拉丁语

内容简介

乌尔比安阐明,意图将继承财产转让给他人者,被视为无意自己成为继承人。

[ULPIANUS libro septimo ad Sabinum. ] §50.17.6.prNon uult heres esse, qui ad alium transferre uoluit hereditatem.
[乌尔比安,《评萨比努斯》第七卷] 意图将继承财产转让给他人者,不愿成为继承人。

词汇与语法注释

  1. §50.17.6.prheres esse — "heres" 为单数主格,用作不定式 "esse" 的补语。由于主句动词 "uult" 的主语(即关系从句 "qui" 所指代的、被省略的三人称单数先行词)与不定式逻辑上的主语一致,此处使用的是主格(主格与不定式结构),而非宾格。
  2. §50.17.6.prqui ad alium transferre uoluit hereditatem — 关系代名词 "qui" 的先行词(如 "is")在主句中被省略,作为主句的主语,构成“……的人”这一普遍命题。此外,关系从句中的动词为完成时 "uoluit",而主句动词为现在时 "uult",表明先前转让财产的意图推导出其现在不愿成为继承人的事实。

引用这一段

查士丁尼一世, 学说汇纂 §50.17.6.pr. Humanitext Reader, https://reader.humanitext.ai/zh/text/urn:cts:latinLit:phi2806.phi002.humanitext-lat1:50.17.6.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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