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manitext Reader

查士丁尼一世 · 学说汇纂 §17.1.25.pr

基于其他正当理由受托人免责抗辩的采纳

第 2465 段,共 9271 段 · 拉丁语

内容简介

规定如果受托人因其他正当原因提出免责,其主张应当被听取。

[HERMOGENIANUS libro secundo iuris epitomarum. ] §17.1.25.prseu ob aliam iustam causam excusationes alleget, audiendus est.
[赫尔莫杰尼安《法学概要》第二卷]\n\n或者,若因其他正当理由提出免责事由,他应当被听取。

词汇与语法注释

  1. §17.1.25.pralleget — 虚拟语气现在时第三人称单数,表示假设性条件(“如果他提出”)。语境中的主语是受托人。
  2. §17.1.25.praudiendus est — 由动形容词(未来被动分词)与 sum 的直陈式现在时第三人称单数构成的被动迂回式,表示义务或必然性(“他应当被听取”或“其申诉应当被接受”)。

引用这一段

查士丁尼一世, 学说汇纂 §17.1.25.pr. Humanitext Reader, https://reader.humanitext.ai/zh/text/urn:cts:latinLit:phi2806.phi002.humanitext-lat1:17.1.25.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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