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manitext Reader

查士丁尼一世 · 学说汇纂 §9.2.10.pr

有害嬉戏行为的过失责任

第 1526 段,共 9271 段 · 拉丁语

内容简介

保罗说明,即使是戏谑(游戏)行为,如果带来损害,也同样属于过失(culpa)范畴并应承担责任。

[PAULUS libro uicensimo secundo ad edictum. ] §9.2.10.prNam lusus quoque noxius in culpa est.
[保罗《告示注解》第二十二卷] 因为带来损害的戏谑也属于过失。

词汇与语法注释

  1. 9.2.10.prin culpa est — 字面意为“处于过失之中”,即“被认定为有过失”或“属于过失(culpa)的范畴”。此处的 *culpa* 指《阿奎利亚法》下作为责任要件的“过失”,表明即使是“戏谑(lusus)”,如果伴随有给他人带来损害的危险,也无法免除过失的认定。

引用这一段

查士丁尼一世, 学说汇纂 §9.2.10.pr. Humanitext Reader, https://reader.humanitext.ai/zh/text/urn:cts:latinLit:phi2806.phi002.humanitext-lat1:9.2.10.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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