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manitext Reader

查士丁尼一世 · 学说汇纂 §6.1.34.pr

关于冲积附加工地计算孳息的准用

第 1105 段,共 9271 段 · 拉丁语

内容简介

指出如果通过冲积使作为诉讼标的的土地增加了部分面积,同样适用上述关于孳息计算的规则。

[IULIANUS libro septimo digestorum.
[尤里安,见其《学说汇纂》第七卷。
] §6.1.34.prIdem est et si per alluuionem pars fundo accesserit.
] 如果通过冲积,有一部分土地附加到土地上,也是同样的情况。

词汇与语法注释

  1. §6.1.34.prIdem est — 意为“也是同样的情况”。指前一断片(§6.1.33.pr)中所述的,在诉讼期间因标的物发生变化(如用益权消灭)而导致孳息计算范围改变的规则,同样适用于因冲积导致土地增加的情形,即附加部分的孳息亦应纳入计算。
  2. §6.1.34.praccesserit — 动词 accedere(附加)的第三人称单数完成时虚拟语气(或将来完成时直陈语气)。在条件句 si 引导的从句中,表示相对于主句 idem est(现在时)先行完成(或在将来完成)的事态。

引用这一段

查士丁尼一世, 学说汇纂 §6.1.34.pr. Humanitext Reader, https://reader.humanitext.ai/zh/text/urn:cts:latinLit:phi2806.phi002.humanitext-lat1:6.1.34.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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