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manitext Reader

查士丁尼一世 · 学说汇纂 §50.17.147.pr

特别者必包含于一般者之中的原则

第 9207 段,共 9271 段 · 拉丁语

内容简介

盖尤斯提出了“特别的事物总是包含在一般事物之中”这一法律一般原则。

[GAIUS libro uicesimo quarto ad edictum prouinciale. ] §50.17.147.prSemper specialia generalibus insunt.
[盖尤斯,著《地方告示注解》第二十四卷] 特别的事物总是包含在一般的事物之中。

词汇与语法注释

  1. §50.17.147.prspecialia — 形容词 specialis(特别的、具体的)的中性复数主格名词性用法,作主语。在法律语境中指“具体事项”或“特别规定”。
  2. §50.17.147.prgeneralibus — 形容词 generalis(一般的、普遍的)的中性复数与格名词性用法。因复合动词 insunt(in + sunt)支配与格而使用与格。指“一般事项”或“一般规定”。

引用这一段

查士丁尼一世, 学说汇纂 §50.17.147.pr. Humanitext Reader, https://reader.humanitext.ai/zh/text/urn:cts:latinLit:phi2806.phi002.humanitext-lat1:50.17.147.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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