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manitext Reader

查士丁尼一世 · 学说汇纂 §50.16.76.pr

给予的法律定义与交换及抵销的包含

第 8890 段,共 9271 段 · 拉丁语

内容简介

关于“给予”的法律定义,规定了进行物品交换或债务抵销的人也被理解为已经“给予”。

[IDEM libro quinquagensimo primo ad edictum. ] §50.16.76.pr'Dedisse' intellegendus est etiam is, qui permutauit uel compensauit.
[同上,《告示注解》第五十一卷] 进行交换或抵销的人,也应当被理解为已经“给予”。

词汇与语法注释

  1. §50.16.76.printellegendus est — 动形容词(将来被动分词)阳性单数主格,修饰主语 is,表示义务或必然(“应当被理解”)。完成时主动不定式 dedisse(“已经给予”)在此结构中作表语性补足语,整句构成了“此人应当被理解为已经给予”的嵌套结构。
  2. §50.16.76.prpermutauit uel compensauit — 分别为动词 permutare(“交换”)与 compensare(“抵销”)的直陈式完成时主动态第三人称单数。这表明法律意义上的“给予”(dare)不仅限于单向的让渡或支付,也涵盖了双务性的交换和相杀等替代性结算方式。

引用这一段

查士丁尼一世, 学说汇纂 §50.16.76.pr. Humanitext Reader, https://reader.humanitext.ai/zh/text/urn:cts:latinLit:phi2806.phi002.humanitext-lat1:50.16.76.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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