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manitext Reader

查士丁尼一世 · 学说汇纂 §50.16.237.pr

法律中双重否定表许可而非禁止的原则

第 9051 段,共 9271 段 · 拉丁语

内容简介

盖尤斯解释了解释法律的一项原则,即使用两个否定词与其说是禁止,不如说是许可,并指出塞尔维乌斯也注意到了这一点。

[IDEM libro quinto ad legem duodecim tabularum.
[同前作者,见《十二表法》法注第五编。
] §50.16.237.prDuobus negatiuis uerbis quasi permittit lex magis quam prohibuit: idque etiam Seruius animaduertit.
] 通过两个否定词,法律与其说曾经禁止,不如说是予以许可;而这一点塞尔维乌斯也注意到了。

词汇与语法注释

  1. 50.16.237.prDuobus negatiuis uerbis — 工具夺格,意为“通过两个否定词”,指拉丁语释法中双重否定构成肯定(或许可)的解释规则。
  2. 50.16.237.prpermittit lex magis quam prohibuit — 现在时态的 permittit(许可)与完成时态的 prohibuit(禁止)进行对比。这一时态对比将重点放在法律目前作为规范的效力(“许可”)上,而非过去制定法律时的历史行为(“禁止”)。
  3. 50.16.237.pridque — 带有接尾词 -que 的中性指示代词 id 指代前述的整个命题(即法律通过双重否定实际上予以许可),并作为后续动词 animaduertit 的直接宾语。

引用这一段

查士丁尼一世, 学说汇纂 §50.16.237.pr. Humanitext Reader, https://reader.humanitext.ai/zh/text/urn:cts:latinLit:phi2806.phi002.humanitext-lat1:50.16.237.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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