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manitext Reader

查士丁尼一世 · 学说汇纂 §47.3.2.pr

接合盗窃建材诉讼后的所有物返还请求

第 7957 段,共 9271 段 · 拉丁语

内容简介

本段讨论了在已针对嵌入建筑物中的被盗建筑用材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是否可另行提起所有物返还之诉,并得出肯定结论,认为这是可行的。

[IDEM libro quadragensimo secundo ad Sabinum.
[同上,见《萨宾注解》第四十二卷。
] §47.3.2.prSed si proponas tigni furtiui nomine aedibus iuncti actum, deliberari poterit, an extrinsecus sit rei uindicatio.
] 但是,如果你假定,已针对嵌入建筑物中的被盗建筑用材提起诉讼,那么是否可以另行提起所有物返还之诉,是可以商榷的。
et esse non dubito.
而我不怀疑此种诉讼是存在的。

词汇与语法注释

  1. §47.3.2.practum — 属于以 proponas(假定)为动词的“宾格加不定式”结构(actum [esse]),意为“已提起诉讼”,具体指前一节中提到的双倍赔偿之诉(actio de tigno iuncto)。
  2. §47.3.2.prextrinsecus — 副词,原意为“从外部”、“自外侧”。在此语境下表示“另行”、“并行地”,即在针对被盗建筑用材提起特定诉讼(双倍赔偿之诉)之外,是否还能并存普通的所有物返还之诉(rei vindicatio)。
  3. §47.3.2.presse — 动词不定式,作 non dubito(我不怀疑)的宾语。其省略的主语为前句中的 rei uindicationem [extrinsecus],意为“(另行提起所有物返还之诉)是存在的”。

引用这一段

查士丁尼一世, 学说汇纂 §47.3.2.pr. Humanitext Reader, https://reader.humanitext.ai/zh/text/urn:cts:latinLit:phi2806.phi002.humanitext-lat1:47.3.2.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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