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manitext Reader

查士丁尼一世 · 学说汇纂 §35.2.7.pr

不可分地役权的遗赠与法尔西迪乌斯法

第 5452 段,共 9271 段 · 拉丁语

内容简介

规定在适用法尔西迪乌斯法时,对于不可分割的地役权的遗赠,除非向继承人支付应扣除部分的金钱评估价值,否则无法整体交付该地役权。

[PAPINIANUS libro septimo quaestionum.
[帕皮尼安,自《问题集》第七卷。
] §35.2.7.prLege Falcidia interueniente legata seruitus, quoniam diuidi non potest, non aliter in solidum restituetur, nisi partis offeratur aestimatio.
] 在适用法尔西迪乌斯法的情况下,由于被遗赠的地役权不可分割,因此除非提供所应扣除部分的评估价值,否则该地役权不会整体被交付。

词汇与语法注释

  1. §35.2.7.prrestituetur — 虽然 restituere 通常意为“归还”或“恢复”,但在遗赠的语境中,它指的是继承人向受遗赠人“交付”或“履行”遗赠标的物(此处为设定或转移地役权)。
  2. §35.2.7.prpartis — 指根据法尔西迪乌斯法(该法限制遗赠总额不得超过遗产的四分之三)应当予以扣除的“部分(份额)”。由于地役权本身在物理上和法律上都不可分割,因此必须向继承人提供相当于该扣除部分的金钱评估价值(aestimatio)。

引用这一段

查士丁尼一世, 学说汇纂 §35.2.7.pr. Humanitext Reader, https://reader.humanitext.ai/zh/text/urn:cts:latinLit:phi2806.phi002.humanitext-lat1:35.2.7.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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