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manitext Reader

查士丁尼一世 · 学说汇纂 §32.0.74.pr

共有奴隶及有用益权的奴隶之遗赠范围

第 4898 段,共 9271 段 · 拉丁语

内容简介

根据蓬波尼乌斯的观点,如果遗赠了“自己的奴隶”,则与他人共有的奴隶以及他人享有其用益权的奴隶也都包含在遗赠范围内。

[POMPONIUS libro sexto ad Sabinum.
[蓬波尼乌斯,源自《论萨宾》第六卷。
] §32.0.74.prSi quis suos seruos legauit, communes quoque continentur et in quibus usus fructus alienus fuit.
] 如果有人遗赠了属于自己的奴隶,那么共有的奴隶,以及他人享有其用益权的奴隶,也都包含在内。

词汇与语法注释

  1. §32.0.74.prin quibus usus fructus alienus fuit — 关系从句的先行词(由前句的 communes 所联想到的 serui)被省略,构建了 et [ei serui] in quibus...(以及那些他人享有其用益权的奴隶)的结构。前条乌尔比安的观点(§32.0.73.pr)排除了作为用益权对象的奴隶,而这里则认为应当包含在内,展示了法学观点上的分歧。
  2. §32.0.74.prcommunes — 形容词的名词性用法,指与其他他人共有的奴隶(serui communes)。

引用这一段

查士丁尼一世, 学说汇纂 §32.0.74.pr. Humanitext Reader, https://reader.humanitext.ai/zh/text/urn:cts:latinLit:phi2806.phi002.humanitext-lat1:32.0.74.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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