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manitext Reader

查士丁尼一世 · 学说汇纂 §14.3.6.pr

全权代理人适用经理人诉讼

第 2205 段,共 9271 段 · 拉丁语

内容简介

巴乌路斯指出,如果是全权代理人,那么即使针对该代理人本人,也应当赋予经理人诉讼。

[PAULUS libro trigensimo ad edictum. ]
[巴乌路斯著,《告示注解》第三十卷。
§14.3.6.prSed et in ipsum procuratorem, si omnium rerum procurator est, dari debebit institoria.
] 但是,如果他是全权代理人,那么即使针对该代理人本人,也应当赋予经理人诉讼。

词汇与语法注释

  1. §14.3.6.prin ipsum procuratorem — 介词 in 接宾格表示诉讼的对象(被告)。通常情况下,经理人诉讼是针对委派经理人的本人(主人)提起的,但在此处,它意味着如果全权代理人(procurator omnium rerum)委派了经理人,或者扮演了类似角色,则该诉讼也可以针对代理人本人提起。
  2. §14.3.6.prprocurator... omnium rerum — 指被托付管理本人的全部财产或全局性事务的“全权代理人”,而非仅限于某项特定事务。正因为该代理人拥有如此广泛的代理权,针对他本人是否适用经理人诉讼才成为讨论的焦点。

引用这一段

查士丁尼一世, 学说汇纂 §14.3.6.pr. Humanitext Reader, https://reader.humanitext.ai/zh/text/urn:cts:latinLit:phi2806.phi002.humanitext-lat1:14.3.6.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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