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manitext Reader

查士丁尼一世 · 学说汇纂 §12.6.49.pr

非债清偿返还请求的被告与间接受益人的排除

第 2025 段,共 9271 段 · 拉丁语

内容简介

规定不当得利返还请求(condictio)的被告仅限于实际接受给付的人,而不包括仅因该给付而间接获益的人。

[MODESTINUS libro tertio regularum.
[莫德斯蒂努斯,《规则集》第三卷。
] §12.6.49.prHis solis pecunia condicitur, quibus quoquo modo soluta est, non quibus proficit.
] 仅得向那些以任何方式被支付了金钱的人请求返还金钱,而不得向那些仅因该给付而获益的人请求返还。

词汇与语法注释

  1. 12.6.49.prHis solis pecunia condicitur — 与格“His solis”(仅对这些人)用于表示“金钱被请求返还”(pecunia condicitur)的对象。这表明在罗马法中,不当得利返还请求(condictio)的被告适格仅限于实际接受给付(solutio)的人。
  2. 12.6.49.prquibus proficit — 关系代词 quibus 为与格,先行词 His 在此省略。动词 proficit(有益、有用)的主语是前文的 pecunia(金钱)或隐含的 solutio(给付),意为“该金钱或给付对其有益的人”。

引用这一段

查士丁尼一世, 学说汇纂 §12.6.49.pr. Humanitext Reader, https://reader.humanitext.ai/zh/text/urn:cts:latinLit:phi2806.phi002.humanitext-lat1:12.6.49.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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