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manitext Reader

查士丁尼一世 · 学说汇纂 §1.3.3.pr

法律应针对普遍而非偶然事件制定的原则

第 22 段,共 9271 段 · 拉丁语

内容简介

蓬波尼乌斯引述泰奥弗拉斯托斯的观点,指出法律应当针对最常发生的一般事物而制定,而非针对出乎意料的例外事件。

[POMPONIUS libro uicensimo quinto ad Sabinum. ] §1.3.3.prIura constitui oportet, ut dixit Theophrastus, in his, quae ἐπὶ τὸ πλεῖστοn accidunt, non quae ἐκ παραλόγου.
[蓬波尼乌斯《萨宾评注》第二十五卷] 如同泰奥弗拉斯托斯所说,法律应该针对那些最常发生的事情而制定,而不是针对那些出乎意料发生的事情。

词汇与语法注释

  1. §1.3.3.prconstitui oportet — 无人称动词 `oportet`(应当)带有名词对格主语 `Iura`(法律)的被动不定式 `constitui` 作补足语。
  2. §1.3.3.prin his, quae — 介词 `in` 后面接中性复数指示代词夺格 `his`,意为“在这些事物/情况下”。`his` 作为后续关系代词 `quae` 的先行词。在后面的分句 `non quae` 中,省略了介词短语 `in (his)`。
  3. §1.3.3.prἐπὶ τὸ πλεῖστοn — 希腊语惯用语,意为“大抵”、“通常”(相当于拉丁语的 *plerumque*)。在抄本传统中,末尾字母常被转写为拉丁字母 `n`。它与后面的 `ἐκ παραλόγου`(出乎意料、例外)形成对比。

引用这一段

查士丁尼一世, 学说汇纂 §1.3.3.pr. Humanitext Reader, https://reader.humanitext.ai/zh/text/urn:cts:latinLit:phi2806.phi002.humanitext-lat1:1.3.3.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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