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manitext Reader

查士丁尼一世 · 学说汇纂 §50.2.4.pr

十人阁员对禁止性承租权的继承与保留

第 8685 段,共 9271 段 · 拉丁语

内容简介

本条规定,通常被禁止进行特定承租(承包)的十人阁员,若因法定权利继承了该承租(承包)权,则得以例外继续保留,且该原则亦适用于所有类似情形。

[MARCIANUS libro primo de iudiciis publicis. ] §50.2.4.prDecurio, qui prohibetur conducere quaedam, si iure successerit in conductione, remanet in ea.
[马尔奇安乌斯,于《公断裁判论第一卷》] 被禁止承租(承包)某些特定事物的十人阁员,如果依法律权利继承了该承租(承包)权,则其仍得留于其中。
quod et in omnibus similibus seruandum est.
这一规定在所有类似情况下亦应当遵守。

词汇与语法注释

  1. 50.2.4.prconducere — 动词 conducere(不定式)指罗马法中“租赁/承揽合同(locatio conductio)”中承租人或承包人的行为,在此特指租用公地或承包公共工程。地方十人阁员通常被禁止进行此类承包或承租行为。
  2. 50.2.4.priure successerit — 夺格 iure(依法、依权利)在此指由于继承(hereditas)等法定原因而发生的权利承袭(successio)。条件从句中的动词 successerit(将来完成时或虚拟式完成时单数第三人称)表示十人阁员通过法定概括继承方式取得了承租人或承包人地位的情况。

引用这一段

查士丁尼一世, 学说汇纂 §50.2.4.pr. Humanitext Reader, https://reader.humanitext.ai/zh/text/urn:cts:latinLit:phi2806.phi002.humanitext-lat1:50.2.4.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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