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manitext Reader

查士丁尼一世 · 学说汇纂 §50.17.49.pr

一人的欺罔不产生针对他人的诉权

第 9109 段,共 9271 段 · 拉丁语

内容简介

乌尔比安阐述了法律关系的相对性原则,指出一人的欺罔并不能给另一人提供诉权。

[ULPIANUS libro trigensimo quinto ad edictum. ] §50.17.49.prAlterius circumuentio alii non praebet actionem.
[乌尔比安,《告示注解》第三十五卷] 一人的欺罔不给另一人提供诉权。

词汇与语法注释

  1. §50.17.49.pralterius — alterius(代名词 alter 的单数属格)是修饰名词 circumuentio(欺罔)的属格。此处既可理解为主格性属格(“一人所实施的欺罔”),也可理解为宾格性属格(“一人所遭受的欺罔”)。在法律语境下,它表达了法律关系的相对性原则:涉及一方的欺诈行为并不能给无关的第三人(alii)带来诉权(actionem)。

引用这一段

查士丁尼一世, 学说汇纂 §50.17.49.pr. Humanitext Reader, https://reader.humanitext.ai/zh/text/urn:cts:latinLit:phi2806.phi002.humanitext-lat1:50.17.49.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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