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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士丁尼一世 · 学说汇纂 §50.17.170.pr

裁判官越权行为的法律无效性

第 9230 段,共 9271 段 · 拉丁语

内容简介

指出裁判官在其职权范围之外做出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原则。

[IDEM libro tertio ad Plautium. ] §50.17.170.prFactum a iudice, quod ad officium eius non pertinet, ratum non est.
[同人,著《普劳提乌斯注解》第三卷] 由裁判官所做的、不属于其职权范围的行为,是无效的。

词汇与语法注释

  1. §50.17.170.prFactum — 动词 facere(做、为)的完成时分词中性单数的名词性用法,意为“做出的行为”或“行为”。此处指裁判官在其职权管辖范围之外做出的裁定或行为。
  2. §50.17.170.prratum — 形容词 ratus, a, um(源自 reri“认为、确认”的完成时分词)的中性单数主格,作主语 factum 的表语。ratum esse 是一个标准的法律用语,意为“有效”或“具有法律效力”。

引用这一段

查士丁尼一世, 学说汇纂 §50.17.170.pr. Humanitext Reader, https://reader.humanitext.ai/zh/text/urn:cts:latinLit:phi2806.phi002.humanitext-lat1:50.17.170.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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