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manitext Reader

查士丁尼一世 · 学说汇纂 §50.17.162.pr

禁止将出于必要的例外规定引申为一般规则

第 9222 段,共 9271 段 · 拉丁语

内容简介

提出一项原则:因必要性而特别接受的例外规定,不应被用作推导一般规则的论据。

[PAULUS libro septuagensimo ad edictum. ] §50.17.162.prQuae propter necessitatem recepta sunt, non debent in argumentum trahi.
[保罗,著《告示注解》第七十卷] 因必要而被接受的事项,不应被引入作为论据。

词汇与语法注释

  1. §50.17.162.prquae propter necessitatem recepta sunt — 省略了关系代名词 `quae`(中性复数)先行词的名词从句。指“因必要(无可避免的情况或衡平的要求)而被接受的(法律)事项”,即相对于一般法理的例外规定。
  2. §50.17.162.prin argumentum trahi — 介词短语 `in argumentum`(为了论证、作为论据)与现在被动不定式 `trahi`(被引入、被牵涉)的结合。这表明了解释上的限制原则,即不得将例外性规定推广,或将其作为向其他案件进行类推适用的论据。

引用这一段

查士丁尼一世, 学说汇纂 §50.17.162.pr. Humanitext Reader, https://reader.humanitext.ai/zh/text/urn:cts:latinLit:phi2806.phi002.humanitext-lat1:50.17.162.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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