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manitext Reader

查士丁尼一世 · 学说汇纂 §50.16.175.pr

作为之词包含归还之义的法律解释

第 8989 段,共 9271 段 · 拉丁语

内容简介

蓬波尼乌斯指出,在法律解释上,“做”这一词语的含义范围也包含了“归还”的情形。

[POMPONIUS libro uicensimo secundo ad Sabinum. ] §50.16.175.pr'Faciendi' uerbo reddendi etiam causa continetur.
[蓬波尼乌斯,载于《论萨宾》第二十二卷] 在“做”这个词中,也包含了“归还”的情形。

词汇与语法注释

  1. §50.16.175.prFaciendi — 动名词 facere(做、作为)的属格形式,修饰 uerbo(在……词中)。这表明在法律解释中,“作为”的概念也包含“归还”在内。
  2. §50.16.175.prcausa — 被动名词属格 reddendi(归还)所修饰。此处的 causa 并非仅指一般的“原因”,而是指“情形”、“事由”或“案件”(case, matter),即产生归还义务的法律状况。

引用这一段

查士丁尼一世, 学说汇纂 §50.16.175.pr. Humanitext Reader, https://reader.humanitext.ai/zh/text/urn:cts:latinLit:phi2806.phi002.humanitext-lat1:50.16.175.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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