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manitext Reader

查士丁尼一世 · 学说汇纂 §5.3.15.pr

窃取继承财产者作为债务人的认定

第 1011 段,共 9271 段 · 拉丁语

内容简介

关于继承财产债务人的范围,指出窃取属于继承财产之物的人也包括在内。

[GAIUS libro sexto ad edictum prouinciale. ] §5.3.15.pruel aliquam rem hereditariam subripuerit.
[盖尤斯,著《地方告示评注》第六卷] 或者窃取了任何继承财产之物的人。

词汇与语法注释

  1. §5.3.15.prsubripuerit — 该动词承接前一条保罗法文(D. 5.3.14.pr)中的关系代词 qui(is quoque qui...“……的人也”)作为主语,并通过 uel(或者)与前文的 qui ... damnum dedit(或者造成损害的人)并列。它是 subripio(窃取)的虚拟式完成时(或未来完成时)单数第三人称形式。

引用这一段

查士丁尼一世, 学说汇纂 §5.3.15.pr. Humanitext Reader, https://reader.humanitext.ai/zh/text/urn:cts:latinLit:phi2806.phi002.humanitext-lat1:5.3.15.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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