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manitext Reader

查士丁尼一世 · 学说汇纂 §38.2.9.pr

企图使被释奴重为奴隶的子女丧失遗产占有权

第 5945 段,共 9271 段 · 拉丁语

内容简介

规定凡是诉求将父亲的被释奴隶重新归于奴役状态的人,即使是以保护人子女的身份,也无法请求获得遗产占有。

[PAULUS libro quadragensimo secundo ad edictum. ] §38.2.9.prQui in seruitutem libertum paternum petierit, nec nomine liberorum bonorum possessionem accipere potest.
[保罗,《告示评注》第四十二卷] 诉求将父亲的被释奴隶归于奴役状态的人,即使以子女的名义也不能获得财产占有。

词汇与语法注释

  1. 38.2.9.prpetierit — 动词 petere(诉求,请求)的第三人称单数将来完成时(或虚拟式完成时),与关系代词 qui 连用构成条件从句,意为“凡诉求……的人”。
  2. 38.2.9.prnomine liberorum — 意为“以子女的名义”或“以子女的身份”。这表明,不仅是以保护人自身的身份,即使是基于作为保护人子女的资格,其请求财产占有(bonorum possessio)的权利也会被排除。

引用这一段

查士丁尼一世, 学说汇纂 §38.2.9.pr. Humanitext Reader, https://reader.humanitext.ai/zh/text/urn:cts:latinLit:phi2806.phi002.humanitext-lat1:38.2.9.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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