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manitext Reader

查士丁尼一世 · 学说汇纂 §29.2.18.pr

继承放弃资格与取得资格的对应

第 4421 段,共 9271 段 · 拉丁语

内容简介

阐明了只有具备取得继承权资格的人才能够放弃继承的原则。

[PAULUS libro secundo ad Sabinum. ] §29.2.18.prIs potest repudiare, qui et adquirere potest.
[保罗《萨宾评注》第二卷] 能够取得的人,也能够放弃。

词汇与语法注释

  1. §29.2.18.prqui et — 这里的 et 并非通常的并列连词(“和”),而是作为副词修饰其后的不定式 adquirere,表示“也(also)”。因此,该句意为“也能够取得的人”。

引用这一段

查士丁尼一世, 学说汇纂 §29.2.18.pr. Humanitext Reader, https://reader.humanitext.ai/zh/text/urn:cts:latinLit:phi2806.phi002.humanitext-lat1:29.2.18.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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