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manitext Reader

查士丁尼一世 · 学说汇纂 §26.2.12.pr

禁止就特定财产或诉讼指定遗嘱监护人

第 3758 段,共 9271 段 · 拉丁语

内容简介

规定在遗嘱中不能针对特定的财产或诉讼指定监护人,也不能在排除特定财产的情况下指定监护人。

[IDEM libro trigesimo octauo ad Sabinum. ] §26.2.12.prCertarum rerum uel causarum testamento tutor dari non potest nec deductis rebus
[同上,《论萨比努斯》第三十八卷] 不得在遗嘱中针对特定的财产或诉讼指定监护人,也不得扣除特定财产而指定监护人。

词汇与语法注释

  1. §26.2.12.prCertarum rerum uel causarum — 修饰名词 tutor 的属格,限制性地表示作为监护对象的特定客体。在罗马法中,监护被视为涉及被监护人全部人格与财产的概括性职务(universum ius),因此不允许仅针对特定的财产(rerum)或特定的诉讼(causarum)进行指定。
  2. §26.2.12.prdeductis rebus — 由动词 deducere(扣除、排除)的阳/阴性夺格复数过去 passive 分词与名词 res 的夺格复数构成的夺格绝对结构(ablative absolute)。意为“在扣除(排除)特定财产的情况下”,表示即使以整体为监护对象,也不得将特定财产排除在监护范围之外来指定监护人。

引用这一段

查士丁尼一世, 学说汇纂 §26.2.12.pr. Humanitext Reader, https://reader.humanitext.ai/zh/text/urn:cts:latinLit:phi2806.phi002.humanitext-lat1:26.2.12.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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