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manitext Reader

查士丁尼一世 · 学说汇纂 §8.2.37.pr

生前转让建筑物时的梁共有与支承规则

第 1405 段,共 9271 段 · 拉丁语

内容简介

本条表明,正如在遗赠的情况下一样,如果通过生前行为将房屋转让给两个人,关于梁的共有及插入也适用相同的规则。

[IULIANUS libro septimo digestorum. ] §8.2.37.prIdemque esse et si duobus aedes cesserit.
[尤里安,《学说汇纂》第七卷] 并且,即使他将房屋转让给两个人,也是同样的道理。

词汇与语法注释

  1. §8.2.37.prcesserit — 动词 cedere(转让、交付)的虚拟式完成时(或直陈式将来完成时)第三人称单数形式。主语被省略,但在上下文指房屋的原所有人(转让人)。aedes 作宾格复数(转让的客体)。
  2. §8.2.37.pridemque esse — 间接引语中的“对格+不定式”结构。表明在前一节(§8.2.36.pr)中针对遗赠(legauit)做出的法律结论,同样适用于通过生前行为进行转让(cesserit)的情况。

引用这一段

查士丁尼一世, 学说汇纂 §8.2.37.pr. Humanitext Reader, https://reader.humanitext.ai/zh/text/urn:cts:latinLit:phi2806.phi002.humanitext-lat1:8.2.37.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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