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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说汇纂

§3.3.9.pr

免于担任诉讼代理人的疾病与出行事由

健康问题(疾病)或不可避免的出行被进一步列为免于被强迫担任诉讼代理人的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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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IUS libro tertio ad edictum prouinciale.]

[盖尤斯,地方告示注解第三卷]

§3.3.9.pr

​aut si ualetudinem1 aut si necessariam peregrinationem alleget:2

或者如果他申诉健康问题或不可避免的出行:

语法注2 条
  1. 3.3.9.prvaletudinem

    名词 valetudo 字面意思为中性的“健康状况”,但在此处作为拒绝担任诉讼代理人的正当理由,指代“疾病”或“身体不适”。

  2. 3.3.9.pralleget

    allegare(主张、陈述)的虚拟式现在时第三人称单数。其主语是延续自前文(D.3.3.8.3)的代理人(procurator)。此从句作为并列的 si 条件从句,继续列举该代理人不应被强迫接受审判(non debebit compelli)的正当理由。

翻译:Gemini 3.5 Flash(2026-07-12 发布)
  • 中于 2026-07-13 由 Gemini 3.5 Flash 重新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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